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筹资集中缴费期原定于12月31日截止。考虑到疫情防控原因和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实际,本着方便群众投保和保障其医保权益的原则,将缴费期延长至年1月30日。在延长期内参保缴费的,仍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且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二档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元。学生儿童按一档缴费,享受二档缴费对应的待遇。
来源:青州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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