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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六旬老太超市摔倒致8处骨折超市她右腿

“我65岁的老母亲在超市买东西,因为超市售货员挪东西,导致母亲摔倒,现在8处骨折,和超市老板商量解决,他们不管,报警现在也没结果!”12月16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收到冯先生的求助信息。

“11月21日上午11点多钟,我母亲在延长县客都超市购物,在水果区挑选了一袋水果,准备过去称一下水果多少钱,去结账。但是他们(超市工作人员)在人行通道搬运货物,母亲等了5分钟左右,通道还没有疏通,所以我母亲就准备从货物的空隙跨过去,刚踩到空隙处,服务人员一下拖出来一箱货物,把我母亲碰倒!导致我母亲右腿8处骨折!”冯先生说。

据了解,事发后,客都超市工作人员将六旬老医院,随后老太家属赶到,医院确诊该老太右腿8处骨折,建议进行手术。

冯先生说:“我们家人考虑到母亲年龄大了,不想让老人做手术,第二天办了住院,住了13天院,前后花了一万多元。我们和超市老板沟通了,超市老板不管,也报警了,民警也协调解决了,但超市老板就是一分医药钱都不掏!我们也没有办法了。”

华商报记者致电客都超市负责人程女士了解此事详细情况,“事发时,我和另外一医院的,医生说老太右腿曾受过伤,建议打石膏,家属也同意这样治疗,当天我给老太把两千多医疗费都已付,下午(11月21日)老太老伴和外甥来我们超市了,可能想额外要一些费用,我们没有同意,后面听说他们第二天住院了。”

程女士表示:“医生说老太右腿以前受过伤,这8处骨折,哪些是旧伤,哪些是这次摔倒后的新伤,我们现在不清楚,家属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件事。”

记者针对此事致电陕西旷达律师事务所李飞龙律师,“货员为超市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老太受伤,已造成受伤事实,根据本案双方当事人所述,老太可以起诉该超市,就责任划分来看,无论是新伤还是旧伤,超市至少应承担70%以上责任。”

华商报记者马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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