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鸡泽县、曲周县、磁县年5月份征期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通告年第3号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缴费申报事宜,现将延长鸡泽县、曲周县、磁县年5月份征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将鸡泽县、曲周县、磁县年5月份的纳税申报(缴费)期限由5月19日延长至5月31日。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延长后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三、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广大纳税人优先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纳税(缴费)事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税务局
年5月19日
来源:邯郸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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