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发布通告,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泉市平定县、朔州市应县、运城市临猗县等地范围内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申报纳税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9日。
请纳税人互相转告!
通告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关于延长部分地区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以下统称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便利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等事宜,现将延长部分地区年4月份申报纳税期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阳泉市平定县、朔州市应县、运城市临猗县等地范围内按月、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将申报纳税期限由4月20日延长至4月29日。
二、对受疫情影响到4月29日仍无法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延期至年5月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说明正当理由后,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补办延期申报手续无需预缴税款。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年04月14日
山西航信多种服务方式
尊敬的用户:
您好!
疫情期间居家办公,符合一网通办的业务,建议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进行业务办理。
山西航信作为山西区域开票系统(金税盘版、UKEY版)服务单位,为您提供以下多种快捷服务获取途径:
打开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