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清县城的台山公园里,有一座怀远楼,楼阁前屹立着一尊高大的大理石塑像,基座上书“叶明根同志”。塑像背后的亭柱上,铭刻着两幅楹联:“明智劬劳行国策,根基深厚泽民心”;“明昭日月功堪颂,根固江山绩可扬”。两幅楹联开头,都嵚入了“明根”2字,诉说着人们对这位主人公的热爱。
群众捐款修建了这座塑像叶明根是位老地下党员、游击队干部,解放后即担任古田县首任县委书记。年底至年,他调闽清县担任了10余年县委书记。据了解,叶明根塑像是年雕刻建立的,此时他己去世7年多。而且,这座塑像,是群众自发捐款而雕刻建立起来的。
闽清台山公园怀远楼原来,年8月15日,是闽清县解放纪念日。人们在回顾历史时,深深回忆起了这位后人称“叶公”、“叶青天”的老县委书记。有人提议,为了让后人永远记住这位人民的公仆,应在台山公园怀远楼为叶明根树碑。树碑后,他们又自发组成雕塑叶明根塑像筹备委员会,发出倡议进行捐款,立起了一座高3米、重6吨的叶明根塑像。
叶明根担任闽清县委书记时照片叶明根担任闽清县委书记,是在解放后不久,任内又遇上三年自然灾害。他为解决群众温饱问题,事实求是,敢于担当。他从集中力量恢复和发展农业入手,调整国民经济,扭转经济暂时的困难局面。全县普遍落实“三包一奖”政策,包田地、包工分、包产量,超产则奖励,来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县委号召所有纯农业人口参与分自留地,至年底,全县分给社员的自留地共亩,占总耕地面积6.55%。县委还允许社员经营“小自由”,在搞好集体生产的前提下,可以开荒扩种不受限制,可以发展家庭副业生产,所种植的作物全归社员所有支配。在农村口粮的分配上,强调既要认真体现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原则,又要保证全体社员特别是五保户和困难户的基本生活需要。这样的事今天看来很平常,但在人民公社“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年代,这需要非凡的胆识与勇气。
叶明根在坂东与基层干部合影叶明根为民担当,也为民请命。长期以来,闽清农村家家户户都有制作家酿酒。年公社化后,国家对家酿酒实行全额征税,限制生产家酿酒。因山区气候寒冷,群众缺乏营养,水肿病人增多,迫切需要黄酒以治病。他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议,决定“允许农民限量免税酿制生产少量家酿酒自用”,并以县委名义向省委、地委呈送了《关于要求减免农村家酿酒税收问题的请示报告》。后来,他又以个人名义,直接给中央领导写信,请示“家酿酒”问题。在叶明根及县委的关心重视下,闽清允许农民限量免税生产家酿酒政策,从60年初一直贯彻执行,“文革”十年也没有改变,并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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