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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神木市一企业民工作业时坠亡

年9月30日上午,陕西延安市延长县张家滩镇50岁的农民赵某安,生前受雇于在陕西榆林市神木市新兴能源有限公司的钢结构储煤棚搭建作业时,高空坠落身亡。

死者生前育有两个儿子,大的21岁,小的9岁,赡养着三位老人。死者于10月10日在老家安葬。死者年迈的父亲因失去儿子而痛苦的躺在炕上,身上的被子蒙着头,死者母亲:“儿子前一天还打电话牵挂着家人,嘘寒问暖,谁曾想第二天与家人阴阳两隔。公司赔偿了元”。

死者的哥哥:“弟弟发生意外,当时就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家人,等我们家人赶到事发地,始终不让家属见,只是谈赔偿的事。”

据悉,不报、谎报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耽误事故抢救,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不报、谎报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判处拘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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