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9日我县全域静态管理以来,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广大居民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降低感染风险,有效阻断疫情输入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屏山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和专家综合研判,决定将我县临时静态管理时间延长三天至9月14日24时,管控范围、管控措施不变,解除时间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将面临法律严惩!请广大市民群众务必严格遵守静态管理有关要求,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