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为虎林市高级中学和东方红林业高级中学
招聘岗位及聘后待遇
1.招聘岗位。虎林市高级中学招聘教师13人,其中语文教师3人、数学教师3人、英语教师4人、历史教师1人、政治教师1人,生物教师1人;东方红林业高中招聘教师4人,其中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政治教师1人。共计招聘教师17人。
2.聘后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聘用办法》(黑人发〔〕号)文件精神,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内享受黑龙江省正式公办教师的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前,用人单位提出考核申请,由人社局与主管单位组建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和品行,身体健康;
3.符合招聘岗位专业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第一学历为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7月1日前为虎林市县域户籍(夫妻双方一方为虎林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除外);
5.与报考岗位相同专业,普通话等级须为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语文教师须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具备高中教师资格;
6.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报名时间:7月29日——8月2日
报名地点:虎林市人社局二楼服务大厅7号窗口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基本理论),学科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
面试形式:为模拟试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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