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县人员非必要不离曹。
2.暂停所有通往或经过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级市长途客运班车,高速出口、国省道边界设置疫情监测点,对来自本土疫情发生的地级市或中高风险区所在县(镇街)车辆人员强化管控。
3.入曹返曹要主动报备行程,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市来曹须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各类室内景点、公共场所驻留人员不得超过定额的一半。
5.不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进入室内公共场所。
6.涉疫重点人员,重点行业人员服从指挥,应检尽检。
7.暂缓论坛、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遵循“谁举办、谁负责”和“一会一案”的原则,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不审批跨区域的现场会议,禁止现场人以上的会议活动,不得召集10人以上聚餐。
8.违反防疫规定,给予治安处罚,造成疫情传播的,追究刑事责任。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李国荣魏志国
值班编辑:张学义
审核:梁启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