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十二部门关于实施青年就业见习万岗募集计划的通知》(黔人社发〔〕7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服务专区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黔人社通〔〕68号)精神,从年5月起,全市就业见习工作全部实行网上认证、申报和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见习范围和见习单位认定
(一)见习范围
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艰苦边远地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中职毕业生。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毕业证书登记日期之后开始。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时间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之后开始。对原建档立卡家庭、易地扶贫搬迁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家庭毕业生及就业困难少数民族毕业生,优先提供见习机会。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已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不再纳入见习范围。
(二)见习单位认定
就业见习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见习单位原则上于5月31日前按流程完成认定后方可参加见习。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认定为见习单位:
1.全市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社会责任感强、生产经营正常、管理规范的各类单位(劳务派遣类除外)。
2.能够提供一定数量符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知识结构和技能特点的就业见习岗位。
3.建立带教制度,有负责见习人员管理的工作机构和辅导人员。
4.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5.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二、见习程序
(一)见习单位岗位募集及发布
1.岗位募集。有见习意向的单位可根据人才培养计划方向和员工结构需要,提供具备一定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符合青年就业见习需求的就业见习岗位。
2.岗位信息发布。各见习单位按照《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平台见习单位用户操作指南》(附件1),在贵州公共招聘网“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专区点击“见习单位申请”快速入口进行单位认证,待审核通过后,将岗位信息及时在服务专区录入,岗位信息待筛选审核通过后,在服务专区向社会发布岗位信息。
(二)见习报名
见习对象按照《贵州省青年就业见习线上平台见习人员用户操作指南》(附件2),在贵州公共招聘网“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区点击“见习个人意愿登记”窗口进行个人注册、实名认证,按操作指引上传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完成注册认证后,随时在服务专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