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看到网络报道延长县黑家堡镇:贺家沟村采石场无证开采?目前已经受到处罚!但是政府无执法权可以向执法部门移交,比如生态环境分局、自然局、县委政府等,不能说一句没有执法权就无视生态环境,盗取国家资源。
现在在镇政府辖区,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没有执法权不向执法部门移交、是在“保护”还是另有隐情
在说采石场在本辖区采石不是一年两年吧?镇政府有没有向执法部门移交的文件?
既然没有手续开采多少年了?到底盗取国家资源价值多少?破坏生态环境价值是多少?当地自然局行政处罚文件,长自然资处字()2号文件:处罚真是笑话,没收非法采石非法所得元、处罚()元整。请问自然局?这个采石非法所得是怎么计算的?一年开采多少吨?目前石子大约上场地拉运是一吨75左右,这么多年现场自然植被严重损坏,难道生产石子就是50吨左右?问题又来了:既然无证开采:毁坏植被怎么处罚?盗取国家资源怎么处罚?是监管缺失还是幕后有伞?呼吁:延安市纪委介入调查、问责处理。看看幕后伞是谁?
引用网络报道:延长县黑家堡镇贺家沟村采石场无证开采,之前网络上已经曝光过该场的系列问题,并且已经受到过处罚,也收到了停产整改等命令,可这座没有开采手续的采石场,并没有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给石场下达责令整改书,开启几年之久,依然没有手续,周围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脏水池,碎石子,破废电线管道随处可见,看不到任何绿水青山的影子。无证开采、环境破坏、危险重重的采石场为何还能安然度过,没有人来监管?没有人在乎是否合法?没有人来监督执行整改命令吗?经过多次反映问题后,政府竟然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难道这意味着“政府管不了?”还是说“不想管?”,几年间,最重要的查证环节和监管环节居然被疏忽,安全责任谁来负担?是无良采石场?是熟视无睹的监管部门?还是制度的放松与忽略?生存环境关系到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刻不能松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