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为10.1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1.6%。显然,网络公共空间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活动的重要场所,社情民意的网络化表达和网络社会的形成,使得网络空间成为党和政府开展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那么,在网络群众工作过程中,有哪些工作惯性问题需要注意?如何通过虚拟社会空间更好地听取群众的诉求,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一起来看。
来源
《国家治理》周刊及人民论坛网(rmltwz)
作者
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于水
网络群众工作的价值维度
1
价值基础
网络公共空间凸显的扁平化、参与性、共享性、流动性和即时反馈等特征,使网络群众工作既与实体空间群众工作存在密切的互动性,又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即网络群众工作突破了时间、空间和地域限制,对党和政府等治理主体的群众工作体系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开展网络群众工作所要遵循的价值共识,需要在继承和秉持实体空间价值理念的基础上作出适应性调整,以紧密贴合网络社会群众工作的现实需求。首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党和政府在网络群众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尊重网民在网络社会的主体地位,了解其所思所愿,积极回应网民关切,既是党的性质和宗旨在网络公共空间的有效展示,又是推进网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其次,贯彻落实党的网络群众路线。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极大拓宽了群众工作的对象和领域,党和政府的网络群众工作要牢固树立“宣传群众就要宣传网民,联系群众就要联系网民,服务群众就要服务网民,走好群众路线就要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意识,积极占领宣传群众和动员群众的网络阵地,将网络打造成为联系群众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牢牢掌控网络空间这一影响党群关系和执政基础“最大变量”的主动权。最后,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网络社会同样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网络群众工作模式,有效整合和调适多元治理主体的集体行动,并以网民合法利益是否得到有效维护为标准,检验网络群众工作成效。2
价值追求
网络群众工作与互联网时代的公共治理具有价值追求的同一性。综观前沿公共治理理论的发展路向,都不同程度的主张将网络信息技术和信息系统嵌入公共治理过程,在改善社会治理绩效和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的同时,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增强公共性和创造公共价值。党和政府的群众工作由“线下”向“线上”延伸,符合公共治理的价值追求。首先,“虚实结合”群众工作联动模式是时代趋势。通过网络察民情、听民声、汇民智和解民忧成为实体空间群众工作的重要补充,互联网+党务、互联网+政务、网络群众工作平台以及智慧社区等实践创新成为党和政府实施“线上治理”的生动例证,宣传群众、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和服务群众等工作逐渐形成全方位和立体化态势。线上线下群众工作联动模式,可以更加快速有效地处理监督反馈建议、回应社会公众诉求,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其次,“一次不用跑”是公共治理的理想情景。“放管服”改革的深化和持续推进,使平台型治理日渐兴起,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通过创建多边平台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实现多元治理主体之间合作共治,降低公共服务成本和提升公共服务效率。最后,“网络公共空间”治理现代化是应然需求。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治理失灵之地,党和政府的网络群众工作是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和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的关键抓手,通过强化网络内容建设和改善治理机制,提高基层干部对互联网规律的把握能力和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能力,更好地应对信息化发展和网络安全风险带来的挑战,进而维护良好网络秩序和营造清朗网络生态。3
价值指向
网络群众工作致力于将网络时代的“最大变量”转化为“最大增量”,通过更加顺畅的沟通渠道、方便快捷的获取方式和及时有效的监督反馈机制,进一步丰富网络群众工作的价值意涵,增进社会共识。首先,网络群众工作开创了党和政府与网民之间沟通交流的新途径,官方网站、“两微一端”、论坛、留言板等成为政民互动的新平台,群众倾诉心声、维护权益和表达诉求的渠道更加多元畅通。其次,网络群众工作有助于增进党群、干群的互动交流,有助于领导干部在浩如烟海的数据信息中获取有价值的一手资料,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和有效性,避免党政部门在网络虚拟世界的“失声”现象,推进群众工作的良性运转。最后,“好差评”制度是现实社会中社会公众评判党政部门群众工作效果的重要方式,网络群众工作同样需要网民的监督反馈和满意度评价,以建立和形成改善网络群众工作的倒逼机制。
网络群众工作的结构维度1
结构惯性
党和政府在网络公共空间开展群众工作是一项创新性活动,并无过去成功经验可借鉴,加之公共治理模式和方法存在路径依赖现象,将实体空间的“压力型体制”简单移植至网络社会,必然与数字化治理的多元扁平和整体协作理念发生偏离,因此,应当警惕网络群众工作过程中存在的结构惯性。首先,需警惕“中心边缘”式主体结构。作为一种对中国政府运作模式的概括性描绘,“压力型体制”有效解释了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内在机理,然而政府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市场和社会主体的活动空间。一些地方网络群众工作主体结构受到实体社会“压力型体制”管理模式的影响,较少吸纳网络组织和互联网企业,未能充分考虑网民真实需求,并且网络群众工作成效缺乏网民的参与和评价。其次,需警惕“官僚独白”式话语结构。压力型体制下政府部门遵从“唯上主义”逻辑,上级部门拥有绝对权威,下级无条件服从。网络群众工作话语结构也一定程度存在“唯上是从”思维。在一些地方,上级的命令与指示,而不是为网民负责和有效回应公众需求,成为影响网络群众工作行为的主导因素。最后,需警惕“分配失衡”式权力结构。压力型体制下“层层发包”的压力传导机制,使得处于权力低位的层级往往承担更多的绩效考核与评估压力。以参与网络群众工作多元主体之间权力配置为表征的权力结构尚未达到平衡,党和政府之外的治理主体尚难以对网络公共事务治理产生直接影响。2
结构调适
网络群众工作结构性张力的纾解,需要在数字化治理的基本观点中寻求突破。数字治理主张运用网络信息技术拓展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渠道,居于治理核心地位的政府应当进行数字化再造,转变其治理理念,公共组织、利益相关者、公民和公共行政官员共同参与优化网络治理结构,共享信息、分享经验、表达观点和参与话题,以“协商民主”模式更好地处理复杂和棘手的网络社会问题。互联网时代的数字治理模式符合公共治理的发展趋势,其核心理念对网络群众工作结构的优化具有重要启示意义。首先,群众导向。网络信息技术带来的开放性、匿名性和集聚性特征,使得网络参与者不仅可以表达自己的诉求与期待,而且可以就自己关心的公共事务发表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