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
“七大专项行动”
29项具体任务
治理中心城区交通拥堵
临沂这样做!
日前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
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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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
一起来看方案重点内容
临沂中心城区
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有删减)
工作目标
一年有起色,两年见成效。到年,交通拥堵指数下降5%以上,初步构建安全、便捷、绿色、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公交服务突破跃升。力争建成公交专用道50公里以上,公交高峰平均运营速度提升15%,力争公交全方式出行分担率提升2%-5%。
城市路网更加完善。形成“快、主、次、支”立体高效衔接的路网系统,新建、改造城市道路公里以上,打通断头路不少于50条。
停车供需更加合理。逐步形成“配建停车为主导、公共停车为辅助、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结构,中心城区新增公共停车泊位不少于个,建设停车诱导屏不少于处。
摄影孙运河
实施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工作
“七大专项行动”
29项具体任务
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行动
1.加强交通与城市总体规划的协同性。强化顶层设计,切实发挥城市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交通规划要与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紧密衔接,形成良好的互动反馈机制。
牵头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2.坚持以人为本理念,逐步构建15分钟生活圈。逐步形成15分钟生活圈,缩短出行半径,减少长距离出行需求。新建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等根据建筑规模配建停车设施作为刚性规定,在规划建设时必须予以保证。规划新建道路时,应优先采用三块板横断面形式,保障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空间。
牵头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3.强化落实项目建设前交通影响评价机制。针对城市更新、新区开发中的大型住宅、商业、办公、医院、学校等项目,由项目属地政府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特别针对停车泊位配建数量、地块出入口选址、交通组织方案、周边交通影响情况等进行科学论证。
牵头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二)公共交通优先行动
4.加强政策保障和顶层设计。
4.1加强政策保障,按照即将出台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4.2加强顶层设计,编制完成新一轮《临沂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建立公交线网优化常态化机制,根据老城更新、新区开发及不断变化的客流需求,最大化满足乘客出行需求。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4.3进一步加大公交财政补贴力度和完善长效补贴机制,完善出台公交财政补贴和成本规制办法。
牵头部门(单位):市财政局配合部门(单位):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5.加强公交设施建设。
5.1利用“融资租赁”等市场化模式有序购置增加公交车辆。年新增车辆不低于辆,到年末力争新增车辆总量不低于0辆,不断满足公交企业新开公交线路和加密公交班次的需要。
牵头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单位):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5.2加强公交设施用地保障。在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充分协同,合理确定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布局,强化保障公交用地规模。
牵头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单位):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5.3加快推进温凉河路、苍山路两处公交首末站建设,保障公交运营需求。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5.4加快通达路、金雀山路、广州路等3条公交专用道建设,结合运营需求适时启动东兴路、通达南路、陶然路、沂州路等4条公交专用道建设。逐步在双向6车道及以上的道路增设高峰时段公交专用道,有效提高公交车的平均运行速度,提升公交吸引力。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部门(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6.提升公交服务品质。依据规划和客流需求,调整优化公交线路,科学调度,合理安排公交班次,尤其做好节假日、早晚高峰期、交通枢纽等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的公交运输保障。每年优化调整线路不少于20条;根据需求开通服务于大型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学校的“通勤、助学”等定制公交线路,满足高品质、多元化公交出行需求。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投集团配合部门(单位):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公交集团7.推行公共交通优惠政策。实施早晚高峰、重污染天气期间城市公交免费乘车;探索并试行全天公交换乘优惠等政策。
牵头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配合部门(单位):市公交集团(三)道路设施提升行动
8.加快推进高速公路建设。积极推进临沂至滕州高速、临沂至东海高速、临沂至临淄高速公路建设;开通京沪高速枣园、解放路等出入口,进一步畅通城市道路与外围高速公路的有效衔接,实现内外交通的互联互通。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9.加快推进快速外环线、放射线建设。对中心城区向周边县区辐射的“射线”进行快速化提升改造,实现中心城区内外交通的衔接顺畅。
9.1新建G日定线临沂日照界至长深高速临沂东互通立交段快速放射线。
牵头部门(单位):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9.2新建沂蒙路与临沂北外环立交工程、解放路西延工程、湖北路西延工程。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县区政府(管委会)10.全面实施市区快速路改造及新建。推进内环东线、内环北线快速路建设等工程,与已建成的蒙山高架、正在实施的沂河路高架路形成城市内环快速路。
10.1加快推进沂河路、陶然路快速化改造。
10.2实施温泉路高架快速路建设工程。
10.3实施启阳机场快速进出通道和沂蒙路北段快速化改造工程,打通中心城区与高铁站、临滕高速出入口和启阳机场的快速进出通道,与既有快速路衔接,实现中心城区与周边高速和重要交通枢纽的快进快出。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市高铁推进办、临沂国际机场有限公司11.全面升级改造主干路,畅通主干路网。
11.1实施滨河大道提升改造(一、二期)工程,将中心城区滨河大道建设为交通性主干道。加快实施雄安大道建设,实现与京沪高速公路快速衔接。实施凤凰大街东段改造、创业路、通达南路取直、沭河路北延、长春东路改造等工程,完善主干路网。
11.2实施通达路祊河桥及两岸立交改造,建设西安路沂河隧道、湖北路沂河隧道等过河通道,推进三河口隧道二期项目研究,增加过河通道,缓解现有过河通道交通压力。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市高铁推进办11.3开展城市主干路快捷化改造研究。在主要节点通过下穿或上跨等工程手段减少相交方向交通干扰,保障主路车辆可以连续快速通行。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12.打通“断头路”,加密道路网络。
12.1争取利用2年时间打通断头路51条。其中:兰山区打通聚财六路(临西十路-临西十一路)等4条断头路,河东区打通智诚路(海棠街-北京东路)等18条断头路,罗庄区打通湖东二路北延(沂河路-清河南路)等13条断头路,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打通杏园路(罗六路-高新大道)等7条断头路,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打通学府路(皇山社区-香港路)等9条断头路。
12.2争取利用2年时间完成55条道路的新改建及提升改造。其中,兰山区实施团结路等36条道路,罗庄区实施双月园路等8条道路,河东区实施北一路等2条道路,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实施绿茵路等9条道路的新改建及提升改造工程。
牵头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
12.3编制《临沂市中心城区“微循环”建设专项规划》,实现中心城区“微循环”的畅通。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3.建设立体人行过街设施。充分挖掘过街通道商业价值,采用市场化手段融资建设立体人行过街设施,按照“应建尽建、能建尽建”的原则逐年选取人流量大的路口路段完善过街设施,解决人车交织混行问题。结合周边商业等用地开发和道路条件,因地制宜建设具有交通、景观和商业等多重功能的立体人行过街设施,提高路口路段通行能力,缓解城区交通拥堵。建设通达路华丰A区、临沂大学东2门、医院、罗四路双月园路北、罗四路湖北路北、解放东路九曲小学等8处过街设施。
网络图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14.完善慢行系统。
14.1结合道路新建及改造,合理设置断面,优先落实保障慢行交通空间,有效改善现状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不连贯、不安全问题。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14.2规范并优化设置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点位,推动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进社区、进单位、进商超、进医院,鼓励市民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的出行方式,构建绿色出行体系,减少市民私家车使用率。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15.实施北城新区不连续人行道整治工程。对北城新区(含一期、二期)道路无基层、沉陷、不连贯人行道进行大修。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
(四)完善停车设施行动
16.新建公共停车场,增加泊位供给。
16.1优先考虑利用市场化手段,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运营。针对老城区、医院、学校、商业综合体等停车泊位供给紧张的区域,深入挖掘周边停车资源扩容停车泊位数量,研究配套建设立体停车设施并科学设计进出交通组织,缓解停车难问题。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配合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16.2充分挖掘公园、绿地等场地资源建设公共停车场。新建亩以上公园须按照“植树+停车”模式建设停车设施,确保市内五区每区建设一处;具备条件的口袋公园须建设一定数量的停车泊位。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政府(管委会)
16.3完成北城新区黄白河路和兰亭路交汇处口袋公园地下停车场,增加停车位约个。完成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湖公园、河东区中昇大街等人防工程停车场2处,增加停车位约个。完成柳青河左岸天津路至济南路段综合性公园地下停车场,增加停车位约个。将市生态环境局南侧和西侧游园地下停车场列入城建重点项目并启动建设,新增停车泊位约0个。医院南侧地下停车场列入城建重点项目并启动建设,新增停车泊位约个。
摄影与初影像工作室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配合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防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城发集团17.严控道路路内停车,严查违法占道停车行为。
17.1综合评估路内停车对道路通行能力的影响程度,逐步取消主城区主干路路内停车泊位,严控主城区次干路路内停车规模;研究老城范围社区周边道路设置夜间限时停车泊位,服务停车刚需。
17.2近期取消沭河路的路内停车泊位。
17.3加大违法占道停车查处力度,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牵头部门(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部门(单位):市城管局、各区政府(管委会)18.实行停车收费差异化。按照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路内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同时缩小计费单位时长。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管委会)19.推进实施错时车位共享。试行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停车场在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时段对社会车辆错时免费开放。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配合部门(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各区政府(管委会)20.加大力度消化住宅小区停车位存量。对于住宅小区内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有停车需求的居民购买或积极协调产权单位将车位予以出租。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21.实施公共停车设施联网改造及停车设施信息普查。
21.1对中心城区约个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的道闸及号牌识别系统进行升级,在停车场出入口安装诱导屏,接入智慧停车平台。
21.2对中心城区各类停车资源基础信息进行全面普查,包括资料调取、数据核验、实地普查等。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配合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五)交通管理提效行动
22.优化交通信号配时。
22.1优化路口实时信号配时系统;探索试验区域自适应信号控制,打造北京路(蒙山北路-沭河路)、马陵山路(南京路-陶然路)、金雀山路(蒙山大道-滨河路)共3条信号绿波带示范路。
22.2探索公交信号优先系统,设置公交专用信号,通过技术手段适当延长公交信号绿灯时间或适度缩短公交信号红灯时间,减少公交车辆在路口的等候时间。
牵头部门(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城投集团、市公交集团23.科学引导跨境车辆分流。研究京沪高速公路(临沂北至临沂南段)对临沂牌照小客车免费,引导长距离跨区通行车辆通过京沪高速公路通行,减轻对城市内道路的压力。
牵头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配合部门(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4.加强人力和低速电动三轮、四轮车通行管理。以兰山区为试点,划定禁、限行区域,严查闯禁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摄影兰因
牵头部门(单位):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兰山区政府
25.多措并举缓解学校周边交通拥堵。
25.1根据学校所在区域、路段,统筹安排各学段学生上下学时间,形成从低年级到高年级的错时上下学工作方案。
25.2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提倡学生上下学及接送学生采用公共交通工具。
牵头部门(单位):市教育局配合部门(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25.3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加强上下学期间交通管理,针对接送学生的车辆引导其远端停车;在北城新区三河口小学、第三十四中学、朴园小学、金盾小学、北城小学、沂龙湾小学、银河小学等校园门前建设车辆“即停即走”通道,并安装违法监控抓拍设备。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配合部门(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管委会)25.4探索利用中小学操场地下空间建设停车场,以金盾小学作为试点,缓解上下学期间学校周边交通拥堵问题。
牵头部门(单位):市城管局配合部门(单位):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区政府(管委会)(六)智慧交通建设行动
26.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交通综治支撑平台建设。
26.1通过路网普查及相关交通基础数据收集处理,搭建包含现状路网信息、交通运行动态监测和分析、报表生成等功能的中心城区综治支撑平台。
26.2搭建综合交通模型,对道路建设和改造进行区域交通影响评估,为中心城区交通拥堵治理提供决策支持。
牵头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部门(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大数据局、各区政府(管委会)(七)市民共治共享行动
27.加强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牵头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部门(单位):市教育局、各新闻媒体28.加强交通拥堵治理公众参与。
28.1重污染天气Ⅱ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期间,号召广大市民选择绿色低碳交通工具出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践行。
28.2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广泛听取市民对交通拥堵治理的意见,将群众呼声最强烈的交通拥堵问题优先纳入年度建设计划。
28.3鼓励开展交通违法“随手拍”。
牵头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部门(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9.深化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和举报奖励。
29.1扩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动员组织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参与文明交通共建。
29.2发挥行业协会、公共机构、车辆销售企业、保险公司、车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遵规。
牵头部门(单位):各区政府(管委会)配合部门(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摄影孙运河
城市发展、交通先行为政府举措点赞
来源:琅琊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