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顺县关于延长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年第16号)
广大市民朋友:
鉴于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经专家研判,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年10月30日0时起,继续严格执行《丰顺县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年第11号)(年第12号)(年第13号)(年第14号),解除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丰顺县困难群众帮扶组服务热线—、,生活物资保障服务热线—,如遇临产或紧急就医情况请第一时间拨打,同时联系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协助送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将面临法律严惩。请广大市民群众继续给予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自觉履行防疫义务,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