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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疾控疫情防控提醒2022年4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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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防输入疫情发生,持续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有效维护公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宝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提醒如下:

疫情防控提醒

一、请广大市民保持高度警惕,尽量减少跨区域流动,及时劝导外省和省内有本土疫情地区的亲朋好友,近期暂缓来宝返宝。如确需来宝返宝,要提前向目的地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主动配合属地县区落实闭环转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分类管控措施。

二、目前,国内30个省份有本土疫情。近期,国内货运、快递物流等行业从业人员疫情多发。近期,建议广大市民尽量暂缓网购代购,快递物流等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从严做好个人防护、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工作。属地县区、有关部门、相关企业(单位)及个人要从严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严防输入疫情发生。

三、全市各高铁站、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物流快递(货运)公司、高速公路及省界、市界公路(道路)卡口等交通站点,酒店宾馆、餐饮门店、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社区(村)、居民小区(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严格外来人员测温、扫码(陕西一码通的场所码、通讯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查验,发现情况及时管控,并第一时间向属地县区疫情指挥部报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四、全市各类车站、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会议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商品展销与售后服务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重点场所,要动态监测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做好环境清洁消毒、室内通风换气及个人防护等。

五、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儿童福利院、养老院、护理院、监管场所、培训机构等重点机构,要严格按照行业规范,加强内部管控,强化核酸检测,做好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疫情发生。

六、及时全程接种新冠疫苗仍是有效预防新冠病毒感染特别是发生危重症的最有效手段。请全市18岁及以上符合加强接种的尽早加强免疫接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应尽早全程接种,及时加强接种,筑牢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坚持戴口罩、勤洗手、打疫苗、常通风、少聚集、不聚餐、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时,请及时规范佩戴好口罩,尽快前往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对因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属地、部门、单位、个人)不严不实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原标题:《宝鸡疾控疫情防控提醒(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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