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伤人,
还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执行法官向他宣读拘留决定书,
他竟然还在手机上搜索
“法院是否可以拘留人”......
李某某与郑某某是同村村民,年11月,两人发生口角,李某某便用随身携带的跳刀刺伤了郑某某的背部,致使郑某某轻伤。后李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李某某服刑期间,郑某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李某某赔偿各项损失。经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被告李某某出狱后半年内一次性赔偿原告郑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元。
年6月,金沙法院立案执行,因李某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年4月中旬,郑某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并提供了李某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线索。法院经查证属实,决定对李某某司法拘留。
4月21日晚上8点,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家里,准备将李某某传唤至法院。李某某见到执行法官,不慌不忙,在传唤途中,他甚至还打电话给朋友说他拒绝履行赔偿义务,扬言要将郑某某置于死地。
当执行法官向李某某宣读拘留决定书时,李某某还在用手机搜索“法院是否可以拘留人”的内容。
直到执行干警为李某某戴上了手铐,李某某才反应过来,法院是真的要拘留他了。李某某当即表示他要履行义务,希望得到法律的宽大处理。
晚上10点半,李某某家人赶到法院履行了相应赔偿义务,长达五年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执行完毕。
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如果不及时化解,可能再次发生冲突,在被执行人履行完义务后,执行法官又召集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思想疏通工作,化解双方当事人积攒已久的矛盾。
直到当天深夜,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被执行人李某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向申请执行人郑某某作了诚恳的道歉,郑某某随即表示原谅李某某的冲动行为,最终,双方当事人当着执行法官的面握手言和。
来源:人民法院报
原标题:《被抓时,他还在手机上搜索“法院是否可以拘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