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广大居民: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32号)精神,切实做好烟台市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和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停机等因素影响,决定将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延长至年1月31日,缴费途径和标准不变。
未参保缴费的居民请在年1月31日前办理参保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一档元/人/年,二档元/人/年,
各类在校学生元/人/年,
其他未成年人元/人/年,在校学生和未成年居民均享受二档缴费对应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登记手续办理
续保的居民:无需办理参保登记,直接通过税务征收渠道缴费;
新参保居民: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