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女作家杨晓景著作权案胜诉
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将向其支付逾万元损失
中国城镇在线延安讯(李虎山)陕西延安籍知名女作家杨晓景著作侵权案历时一年尘埃落定,年4月15日经陕西省高院网上开庭做出终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七项条第(七)项、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法院裁定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了作家杨晓景的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向其支付律师费元,公证费元,损失费元,合计支付元。
作家杨晓景系陕西省作家协会会员,西部散文学会陕西分会副秘书长,陕西省文学艺术百人计划签约作家,医院。多年来,杨晓景在工作之余,坚持文学创作,先后在全国各类报刊杂志发表小说、散文、诗歌逾百篇(首),年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了其反映黄土高原女性在艰苦岁月中支持革命的长篇小说《小脚》,在老区引起强烈反响。被侵权的散文作品《红纸上的中国字》最初发表于《西部散文选刊》年第一期,曾参加陕西省延长县“我的延长·我的年”文艺创作大赛,荣获文学类一等奖。
年5月23日,杨晓景在网上发现,自己年春节期间创作的散文《红纸上的中国字》,被缩减后,以阅读理解题和作文的形式,出现在学科网的组卷网、道客巴巴、百度文库、第一文本库、文档库、淘豆网等十余家网站。她用心查究,发现文章最早出现在学科网的组卷网(年5月4日),来源是北京市海淀区届九年级一模语文试题。文中未署作者姓名,也未注明出处。该网站年1月22日,上传的北京市新学道临川学校-学年八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语文试题也含有相同的阅读理解题和作文题,文中同样未署作者姓名。年1月26日上传的湖南省长沙市-学年八年级第一学期期末语文试题中也使用了未署作者姓名的《红纸上的中国字》。杨晓景还发现,自己的文章在网上出现后,凡是用户下载、使用相关试题组卷,均需付费。
经详细分析,杨晓景确定自己的作品被他人侵权并用于谋取利益。她打电话向省作协求助,时任陕西省作家协会创联部部长长王晓渭获悉情况后,即刻向杨晓景推荐了西安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主任,陕西省恒达律师事务所的王玉萍律师。
王玉萍律师分析案情后,建议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北京市海淀区教委、组卷网所属的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和道客巴巴网站提起法律诉讼。两案分别于年11月19日、12月6日在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道客巴巴一案经过庭下调解与杨晓景和解。
北京凤凰学易网和北京海淀区教委侵权案一审判决杨晓景胜诉,法院判定北京凤凰学易有限公司赔偿杨晓景各类经济损失元。北京凤凰学易科技有限公司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年4月15日,经陕西省高院网上开庭,终审作出判决。开庭前北京凤凰学易网并未停止其侵权行为。5月4日作家杨晓景收到省高院寄来的判决书,省高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