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热用户:
你们好!
高碑店市隆创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延长办理报停业务至年10月30日,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正常用热。
(一)、报停具备条件
1、采暖季无人居住;
2、非新建小区(指“非第一年接入集中供热”)的热用户;
3、未拖欠隆创供热采暖费、一次管网建设费的热用户;
4、不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和共用供热设施安全运行且可以实现单独暂停供热;
5、若建筑物属于串联供热项目的,不予受理暂停供热申请。
备注:具备报停条件的热用户需携带房产本(购房合同)的原件或者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到隆创集中供热收费大厅办理取暖报停申请,经隆创供热公司核查属实后,双方签订报停协议。
(二)报停协议有效期一年,每年均需要重新签订
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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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隆创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隆创供热官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