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上午,镇平县召开年“万人助万企”活动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人社局相关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截至目前,全县“万人助万企”活动整体推进有力,企业反响热烈,全县各级领导和广大党员干部持续奋战在助企帮扶一线,加紧推进问题解决,服务企业更好发展,全力推动镇平县域经济提质提速。下一步,镇平县将以更高标准、更优举措、更强力度,推动“万人助万企”活动走深走实,千方百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破瓶颈,助力企业稳生产,护航企业直道冲刺、弯道超车、换道领跑,为建设如花似玉锦绣镇平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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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平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王勇答记者问。
问题:请您介绍一下交通运输局在哪些发面、出台了哪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答:自全县“万人助万企”活动开展以来,县交通运输局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主要领导上前、全员参与,强化组织,明确任务,扎实深入开展各项助企惠企系列举措,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成效。现将近期企业纾困帮扶七项政策介绍如下:
一、助力货运企业,推进货物运输降本增效
1、在税收方面企业按纳税额度实行阶梯型奖补政策。企业年纳税县同级财政所得部分30-万,可奖补该企业同级财政所得部分的40%。企业年纳税县同级财政所得部分-万的,可奖补该企业同级财政所得部分的45%。企业年纳税县同级财政所得部分万以上的,可奖补该企业同级财政所得部分的50%。
2、政府每年拿出万元专项资金奖励新增车辆,新增车辆实行一次性奖补政策,中重型以上车辆(8吨以上含8吨)自道路运输证核发之日起,政府实行一次性奖补。具体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由交通运输局报县财政局审核拨付。
二、助力出租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巡游出租车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两考合一”“两证互认”,在我市范围内原持有的从业资格类别为“出租汽车驾驶员”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出租车驾驶员,可在巡游、网约之间跨业态上岗。
三、加大税费减免力度
对交通运输领域执行“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将范围扩大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期限至年12月31日。年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确保年8月底前交通运输行业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全部退还到位,增加小微企业的资金流动性。
四、落实金融支持政策
支持“两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物流配送企业)“两个”(道路普通运输个体工商户、个体货车司机)群体融资需求,发放利率1.75%的优惠贷款。并且全额补贴担保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贷款坏账进行贷款补偿。
对年7月1日以来贷款到期但还本困难的道路客货运、出租、驾培、维修等交通运输领域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金融机构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年底。
五、实施高速公路通行费差异化优惠政策
实施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政策,采取全路网、桥隧分车型折扣方式,即在现行通车路段通行费标准上(对2至6类货车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对行驶G59呼北高速全线、S62淮内高速邢集至淮滨段、S21濮商高速淮滨至固始段高速公路的货车,通行费)优惠20%。
六、简化审批程序,实行营运车辆年审业务“延期办”
深化“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服务股入驻县办证大厅,在“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提高审批服务质量。对营运车辆逾期未年审的,统一延长3个月办理期限。延期办理期间,对营运车辆未年审的不予处罚。
七、减轻道路施工企业资金压力
鼓励施工企业使用投标保函替代保证金。将工程预付款由进场和临建验收后分两次各支付5%调整为进场后一次性支付合同额的10%。加快计量支付审批进度,将完成工程款计量支付天数由原来的30日左右缩短为15日以内。项目建设单位预留质量保证金或施工单位采用银行保函替代预留质量保证金的,质量保证金总预留比例由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降至1.5%,并在缺陷责任期后及时归还。
镇平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姚宇骋答记者问。
问题:金融是经济发展的命脉,请您介绍一下县金融服务中心出台了哪些利好政策措施服务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答:经过认真研究,归纳梳理,现将我县企业能够享受的支持政策予以简要解读。
一是延期还本付息。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融资需求跟踪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续贷支持,做到应延尽延。延期还本付息日期原则上不超过年底,在延期过程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二是普惠小微贷款支持。推动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加快落地,对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贷款余额增量2%提供资金支持。
三是降低实际贷款利率。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减费让利政策要求。取消信贷资金管理费、小微企业提前还款违约金,主动承担押品评估费、抵押登记费等费用。加大无还本续贷展期、延期还本付息、信用贷款产品推广力度,减轻企业因借新还旧、搭桥展期衍生的费用负担。
四是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对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进行动态调整,分层次、分行业、分梯队采取针对性服务措施,推动上市进程。持续开展高规格、高频次、针对性上市培训,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
五是重点领域金融支持。组织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与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开展专题对接,发挥中长期投融资机构综合服务优势,开展全周期全链条金融服务,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至目前,我县今年新发放重点项目贷款13笔万元,已批待放项目8个10.49亿元。
镇平县住建局局长靳兆鹏答记者问。
问题:请您介绍一下住建局惠企政策制定及落实情况?
答:一、惠企政策制定情况
县住建局根据自身工作职责,通过深入调研,针对住建领域企业经营发展中的难点、堵点,以优化审批流程,服务项目建设为重点,于年8月研究出台了《镇平县住建局万人助万企六项惠企措施》。在实施中对照上级 出台的惠企政策和稳经济、促发展一揽子政策,逐步优化,同步落实。通过强力实施,大力宣传,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企业应享尽享。
二、惠企政策落实情况
1、优化审批,服务企业项目建设
一是全面实行网上受理一站式办理,并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落实分步实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相关政策,推进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档案等数字化管理在工程审批中的应用。自年3月起,我们全面实施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不再发放施工许可纸质证书。年底,施工许可办理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放权赋能”工作开展以来,我单位承接的资质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受理。
二是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服务机构,实行联合图审,图纸审查费用不再由企业承担。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需提交的材料由原来8项精简为3项,消防验收审查材料由原来的6项精简为3项。各项审批事项手续齐全的即时办结。
三是联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联审联批、联合验收、验登合一(即竣工验收与不动产登记同步进行),实现同步申请、并联审批,保障企业“拿地即开工”、“验收即登记”。
2、强化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应用
对信用评价结果为AAA级的建筑业企业在市场准入、创优评先等方面给予重点推介、优先使用,在建筑市场、质量安全等各项检查中免于检查;同时招投标时免缴投标保证金;工程款支付、履约保证等保证保函减半缴纳;对评价为AA级的企业,在各类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给予投标保证金减半缴纳。今年5月份年度南阳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已在网上公告并纳入运用。
3、积极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组织开展建筑业企业专项业务政策培训。先后联合统计部门和人社部门开展了建筑业企业统计政策培训会和在建项目规范化管理培训会,指导企业加强内部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二是定期组织召开建筑业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宣传行业 政策,听取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探讨行业发展思路,指导企业转变观念,谋划发展。三是投标保证金、工程款支付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等工程领域保证金全面实行以保证保函代替现金,减轻企业负担。
镇平县人社局副局长张博答记者问。
问题:请您介绍一下人社部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纾困帮扶政策措施有哪些?
答:按照国务院稳住经济大盘会议精神,省市人社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惠企纾困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稳就业保就业,概括起来,就是“缓减+返还+补贴+调降”四个方面:
一是“缓减”。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和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的参保单位,实施暂缓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3个月,年底前补齐即可;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满一个月内补齐即可;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职工社保权益不受影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在年底前补齐并免收滞纳金。失业保险费率单位部分由1%降为0.7%,个人部分由0.5%降为0.3%,执行期限延续至年4月30日。
二是“返还”。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符合领取条件的大型企业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提高至90%。失业保险待遇部门将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无需企业提供申请材料,返还资金直达企业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资金将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三是“补贴”。对当年新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毕业年度或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0元。按用人单位给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含个人缴纳部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就业见习补贴、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创业补贴,为企业引进的高校毕业生发放0-元/月的生活补贴等。对创业者提供个人 20万、小微企业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四是“调降”。优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按照行业、工种等分类设置人工费用拨付比例,降低人工费用拨付标准,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省人社厅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农名工工资保证金的通知》提出,从7月1日起,取得工程建设主管部门行政许可,且按照《河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规定至9月30日止应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暂缓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通讯员:张万青编辑:任众
玉乡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