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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西青区102条举措扎实稳住经济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王敏记者赵凯华报道记者日前从天津西青区委宣传部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根据《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津政发〔〕12号),立足西青区发展实际,制定本区推进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全面落实国家和天津市财政政策

(一)严格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

1.全面落实国家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存量留抵退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退税额按月全额退还;主动服务,“一对一”精准推送信息,全程网上办理。

2.提升税费服务质效,搭建税企沟通桥梁。持续完善“云服务中心”建设,组建“云服务中心”预备队,针对重点税源企业开展问计问需座谈。充分发挥青税讲堂作用,打造常态化政策宣讲平台。

(二)加强退税风险防范

3.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做好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法严惩偷税、骗税行为。以“信用+风险”为基础,以税收大数据为依托,通过指标监控、数据赋能,以执法服务监管“一体式”、“一户式”管理机制等为支撑,构建留抵退税一体化风险防控机制。

(三)继续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缓税政策

4.按照国家和天津市部署,进一步落实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并扩大享受减免政策的纳税主体范围,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确保减税降费缓税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

5.加快财政支出进度,中央和市级专项资金科学高效下达至资金使用单位,区级财政资金重点保障疫情防控、助企纾困及重点项目等;推动重点项目尽快形成实际支出,充分发挥促发展成效。

6.结合收入情况、退税规模、“三保”预算,强化库款调度和资金统筹,做好库款保障。

(五)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

7.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年已分配债券额度项目做好前期准备,加快推进发行节奏。推动使用专项债券项目建设提速,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8.对于有市场化融资需求的专项债券项目,做好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工作。

9.严格落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专项债券支持领域要求,区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提前谋划,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滚动储备工作,夯实我区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围绕区级重点工作谋划推出新一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力争年内具备发行条件。

(六)加大涉企政策资金兑现力度

10.积极调整优化招商体制,加快招商引资引智步伐。继续安排专项资金,聚焦智能制造、科技研发、重点项目建设、人才引进等,予以政策支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增强市场预期。

(七)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

11.用足用好国家和本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支持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鼓励融资担保机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成本,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12.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及以下,及时履行代偿义务,确保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积极帮助有关企业续保续贷。

13.积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支持本区有融资需求的农业经营主体用好市农业融资担保政策,确保政策性融资担保贷款主体享受市级融资担保低费率服务。

(八)加大促进出口工作力度

14.探索模式创新,促进外贸出口保稳提质,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申报。引导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方式规避贸易风险,开拓市场争取订单。支持外贸小微企业依托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参保受益。

(九)政府采购继续向中小企业倾斜

15.按照国家和市级政策部署,积极完善我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落实措施,确保我区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且一般应按上限予以扣除。加强部门间协同,强化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效果,通过项目整体或者预留采购包、联合体投标以及合同分包等方式,将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年下半年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同时加大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执行效果。

(十)减轻供应商投标成本

16.我区集中采购机构对所有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免收投标保证金,对所有中标的供应商免收中标服务费。同时,积极鼓励采购人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并结合采购需求免收履约保证金。

(十一)实施更大力度援企稳岗政策

17.按照国家和天津市统一部署,在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限阶段性实施到今年底。

18.对国家新确定的受到疫情严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其他特困行业,扩大实施缓缴政策,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阶段性延长到今年底。

19.严格落实国家和天津市部署,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

20.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毕业生在不同企业就业只发放一个企业,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今年底。

21.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开展“乐业西青·相约高校”主题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农村专职党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等岗位招录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区属国有企业新员工招聘,向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倾斜。深入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年内提供见习岗位不少于个,吸纳见习人员人以上。

22.鼓励企业招用重点就业群体,在西青区注册经营企业,吸纳本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期满6个月后继续履行合同的,给予就业补贴,其中招用“”人员、残疾人、复转军人、随军家属、毕业2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上楼容易养家难”农民、困难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在上述补贴基础上,再增加补贴。

23.鼓励多种渠道灵活就业,加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主创业支持力度,支持网络零售、移动出行、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发展,鼓励劳动者居家就业、远程办公、兼职就业,增加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就业机会。引导支持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对于符合政策条件并在个人窗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最高四分之三的社会保险补贴。

24.持续释放创业带动就业动能,建立“创业人才库”“创业项目库”“创业导师库”,形成“三库”联动服务机制,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跟踪帮扶等“一对一”服务,打造全生态、专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深入组织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年内培训人以上,并按照每人元标准给予补贴。西青户籍人员在本区参加创业培训后创业成功,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0元创业成功补贴。

25.建立“乐业西青”指挥中心,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就业创业领域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拓展“西青人社云平台”功能,建立西青区人力资源数据监测智慧系统、人社业务经办智慧系统和求职招聘智慧系统,为预判形势、科学决策、精准服务提供强大数据支撑,增强风险预警预判能力和应对处置能力。

26.组建“乐业西青”就业工作联盟,与对口帮扶地区、周边劳动力资源丰富省市建立“劳务协作联盟”,与高等院校、大中专职业院校与创业孵化基地、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等创业平台载体建立“创新创业联盟”,依托高等院校、大中专职业院校、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资源建立“就业促进联盟”,签订合作协议,建立劳动力培养、储备、供给机制,为企业提供充足劳动力资源。

27.做强“乐业西青”红娘品牌,进一步健全服务网络、延伸服务触角,积极推进村、社区“就业红娘”服务站智能化全覆盖,实时绘制求职电子地图和企业用工电子地图,完善平台“呼叫—指派”功能,实现当天主动联系、3日内人岗双向推介;选好配强专兼职“就业红娘”服务队伍,实现村和社区“一站一红娘”,依据企业和求职者的岗位特点、职业技能,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费提供人员招聘、用工输送等公共就业服务。

28.着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广泛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举办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场,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助力企业发展。

29.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市场急需紧缺职业,面向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农村劳动力、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各类群体,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并按照《市场紧缺职业需求程度及补贴标准目录》和天津市关于职业培训补贴的相关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二、用足用好货币金融支持

(十二)对受困领域实行延期还本付息

30.支持驻区银行按照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上级行要求落实对受困领域延期还本付息政策,支持驻区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提出的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努力做到应延尽延。

(十三)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31.支持驻区银行按照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上级行要求利用各类货币政策支持工具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

32.加大“信易贷”工作宣传力度,将“信易贷”平台网址链接嵌入“信用中国(天津西青)”门户网站进行线上宣传推广,并向企业发放“信易贷”融资政策宣传“明白纸”。及时对有需求的中小微企业推广国家与天津市“信易贷”融资平台,邀请区内企业参加“信易贷”银企对接活动,为企业讲解平台操作流程并介绍各大银行的信用贷款产品,有效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十四)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

33.借助用好资本市场,抢抓资本市场改革特别是北交所开市的政策机遇,推动各街镇、主管部门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上市后备库,不断充实上市后备资源。

34.切实发挥区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作用,推动各成员单位立足部门职责,强化政策聚焦,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帮助后备企业协调解决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共同助力后备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加快企业上市进程。

(十五)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

35.加大基础设施不动产信托基金(REITs)项目储备。围绕工程建设手续齐备、有一定收益、具备社会化运营条件的载体资源及基础设施,梳理建设REITs项目储备库。

36.支持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围绕我区重大项目,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模式,降低融资成本,提高服务效率。支持驻区银行按照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上级行要求在风险可控、符合信贷政策的情况加大对区域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全市金融顾问制度工作要求,支持金融顾问在我区有效开展金融政策咨询、投融资服务等相关工作,促进金融服务双层联动机制的运行在我区取得新成效。

(十六)优化对企金融服务

37.协调各驻区银行对标上级行要求全面梳理助企纾困相关信贷产品,汇总形成金融产品政策包,联合相关部门、街镇、经开集团广泛向辖区企业宣传,提高企业知晓率,推动金融产品政策宣传全覆盖。

38.推动各街镇、经开集团通过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全面摸排辖区企业融资需求,及时收集汇总企业融资需求。及时向驻区银行推送企业需求,协调驻区银行做好对接服务。根据疫情形势,适时组织线下银企对接活动,畅通银企“面对面”对接交流渠道。

三、稳投资促消费扩大内需

(十七)加快推进水务工程建设

39.推动西青区重点河道提质增容工程、鸭淀水库围堤改造工程等项目建设,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完善防汛排涝体系。重点推动工农联盟污水泵站提升改造等4项工程前期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区防汛减灾应对能力,实现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的良性循环。

(十八)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

40.积极推进区内轨道交通综合线路建设,推进地铁7号线、10号线及8号线西延工程,推动津静市域(郊)铁路建设,配合推进进市口重要节点改造项目。加快梨双公路、芦北路、京华东道、秀川路开工,有序实施重点地块配套道路建设。

41.贯彻落实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全面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健全、有效监管的路长管理模式,努力提升农村公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四好”农村公路建设。

(十九)扩大民间投资

42.制定西青城市发展机会清单,年内分两批向社会公开推介重点领域民间资本参与项目,总投资亿元以上,年6月底前完成首批项目推介。

43.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深入开展“优服务、促开工”活动,持续推行“拿地即开工”,深入实施审批代办“交钥匙”工程,积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确保发展不断链、建设不卡壳。

44.推进南站综合片区、杨柳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片区等重点片区加快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持续助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45.加快各类产业园区建设,集成电路产业园年内开工,金地威新永泰智能产业园、西青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加快建设。

46.高标准打造新城市中心、南站商圈、赛达星悦中心等十大精品商圈,推动杉杉奥莱、大悦春风里等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加大招商力度,打造高端消费场景,推动商圈提质升级。

47.积极推荐企业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工智能等领域揭榜攻关工作,围绕信创、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车联网等重点领域,组织我区企业积极争取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48.开展天津市“专精特新”种子企业、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荐申报工作。

49.加大科创企业融资需求对接服务,引导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银行增加对我区科创企业的信贷投放,撬动金融资本支持科技创新。

(二十)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

50.认真落实国家、天津市支持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结合我区新动能政策相关内容,加大对平台经济的支持力度。

51.积极倡导网络购物模式,组织生鲜电商平台向受本土疫情影响区域内的居民加大物资投放量,优化品类、价格,打通供应“最后一公里”,满足群众多样化购物需求。

52.鼓励平台企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融合技术创新研发和应用,推动构建零碳产业链和供应链。大力发展信创产业,利用天津市半导体集成电路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等团体组织影响力,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或平台企业牵头组建联合创新体,围绕操作系统、处理器、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53.加大对数字经济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培育本区综合型数字化解决方案供应商,鼓励其为本区企业提供数字化服务,以数字技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54.督促电子商务平台完善平台交易规则和服务协议,鼓励经营者建立和完善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机制,打击发布虚假宣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违法广告和违规广告代言等违法行为,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监管制度。

(二十一)积极扩大消费

55.多措并举开展促消费活动,依托第二届海河国际消费季活动,面向全区重点领域发放消费券。组织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加大梯度补贴力度并发挥汽车销售企业主体力量,激发消费潜力,助力企业发展,刺激行业复苏。

56.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大型商业购物中心、交通枢纽等车辆密集区域公共充电桩建设。加快提升居民社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严格落实新建居住社区配建要求,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动既有居住社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完成台公共充电桩建设目标。

57.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西部节点培育建设。对当季营业额增幅不低于全区季度平均增幅,且同比增量超过万元(含)以上的住宿餐饮企业给予相应资金补贴。

58.创新发展夜间经济,培育“夜生活”文化,从供给侧发力,将夜间经济与旅游经济、小店经济相结合,塑造多元化夜间消费市场。

59.支持驻区银行加大对消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试点银行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

60.制定出台《西青区生活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从养老、教育、卫生健康、住房保障与社区服务、体育健身等方面丰富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

61.促进文商旅融合发展,重点推动杨柳青古镇、社会山文旅港、中北运河文旅区等重点文旅商圈发展,丰富消费场景、引育文旅业态、增加文化体验,支持文旅商圈提质增效。加快推动国潮小镇、树蛙部落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做足产业增量。强化区旅游集散中心和飞猪旅行西青旅游旗舰店服务功能,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提供完备的地接服务,满足自驾游、短途游等不同市场需求。策划举办“西青故事·发现西青之旅”文旅消费季活动,持续开展系列文旅消费活动,打响“杨柳青古镇·霍元甲故里”、“崇文尚武·有文有武有花香”文旅品牌,为文旅产业发展蓄势赋能。

四、保障粮食能源安全

(二十二)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

62.落实年中央财政再次向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农资补贴政策。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足额安排区级配套资金,及时发放补贴。对我区一定规模的大豆以及油料生产者给予补贴,确保完成我区亩大豆和亩油料作物生产任务。

63.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加强各级储备粮收购、储存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符合质量标准。

(二十三)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

64.统筹全区光伏资源,利用区域边角地块、闲置未利用土地、农业大棚、坑塘水面及屋顶资源,科学布局农光互补等光伏发电项目,推动大寺镇MW渔光互补、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加快推动杨柳青热电厂、陈塘热电厂孤岛运行改造工程,提升本地电源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杨柳青热电厂供热系统综合升级改造、7号机组节能一体化改造、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等项目建设。协同推进大同—怀来—天津北—天津南特高压通道前期工作。

65.组织企业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指导相关企业申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提高再生资源利用率,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开展绿色制造推荐工作。组织区内相关企业申报国家级、市级绿色工厂,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五、稳定畅通产业链供应链

(二十四)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

66.严格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施“欠费不停供”政策,缓缴期内免收欠费滞纳金。

67.加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用事业收费的价格监管,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我市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户转供电价格政策,持续加大转供电政策宣传解释、提醒告诫工作力度。督促转供主体自查整改,落实收费公示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确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68.在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

(二十五)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

69.年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房屋位于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的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情带来的损失。

(二十六)加大纾困支持力度

70.对企业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耗总量控制。对能耗达到行业标杆水平的企业给予用能优先保障;对单位能耗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企业给予用能总量保障。

71.对餐饮企业为老人提供助餐服务给予补贴。对本市户籍、80岁以上老年人和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照料等级为重度的老人、享受市级生活津贴的重度一、二级残疾老人,享用标准套餐及以上价格的套餐时,给予每人每周不超过5次的助餐补贴,补贴标准为每餐,老年人享受3元价格优惠,给予老人家食堂2元补贴。本区户籍70岁以上老人,凡在我区老人家食堂就餐的,参照市级助餐补贴方式,每餐老人享受3元价格优惠。对本区户籍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照料等级为重度的老人,在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对餐费价格再补贴5元。

(二十七)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

72.积极推动我区集成电路、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产业企业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天津市工业重点企业“白名单”,“一企一策”做好包联服务。

73.持续推进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建设,有效发挥物资运输保障作用。

74.积极协调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用工和物资运输难题,保障其稳定生产。

75.建立重点保障生产经营企业名录,在发生疫情时保障其稳定生产经营,原则上不要求停工停产。

76.结合“双万双服促发展”活动,对重点企业持续开展“大走访大帮扶”活动,畅通问题反馈渠道。

77.加强与高速集团沟通协调,在确保防疫措施闭环的前提下,特事特办,对重点企业运输车辆简化高速口防疫检查流程,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78.围绕重点产业链,构建“八个一”工作体系,搭建产业链上下游通道,打通企业难点堵点,围绕5条重点产业链开展撮合对接活动,解决企业融资、用工等问题,年内举办20场以上撮合对接活动。

79.鼓励企业加大技改投入,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培育我区企业申报国家级、市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技术中心和工业设计中心。组织开展国家、天津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为初创企业提供服务支撑。

80.持续提升区域政策环境,完善新动能引育政策体系,通过招商引资、产业升级、人才激励三大重点板块,增强区域吸引力的同时,助力区内企业加速发展。

(二十八)持续加力保通保畅

81.落实天津市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充分发挥通行证网上申领系统的便捷性,组织纳入“白名单”的工业企业开展线上申领工作,及时进行审批,畅通企业运输通道。

82.加大对各类应急物资、民生物资、重点生产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积极协调市级部门为涉及粮食等民生物资保障企业办理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开辟绿色通道,全力保障应急运输车辆便利快速通行。

83.将农贸批发市场、菜市场、大型超市、电商平台、快递网点纳入重点保供企业“白名单”,及时为企业办理车辆通行、人员通勤证明,确保供应链条顺畅。

(二十九)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

84.在严控进津通道防疫查验工作的前提下,持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各类车辆尤其是货运车辆检疫、通行效率,同时,提升现场服务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85.在高速公路采样点免费进行防疫“核酸+抗原”双检后,制发全市统一的证明,形成货运车辆抵津后核酸检测互认机制,货车司机24小时内无需重复进行核酸检测。各卡口安排专人,按照“一车一策”及时受理解决司机提出的诉求。

(三十)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

86.对重点物流园区进行大力帮扶,及时传达防疫政策,主动提供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信息和抗原试剂购买渠道,安排工作组每日进行督导和服务,协助园区优化各项防疫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难题,确保物流行业稳定发展。

87.组织重点物流园区积极申报国家物流枢纽及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物流园区加快建设。

(三十一)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和县域商业建设

88.搭建农村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试点行动,鼓励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创建家庭农场27家。推动农产品品牌化建设,打造不少于2个“津农精品”本地农产品品牌,探索建立本地农产品展示展销中心。

89.积极推进菜市场建设和提升改造力度。对产权在区政府的民心工程新建菜市场项目,给予中标运营商最高3年租金免除政策支持。

(三十二)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

90.切实做好重大外资项目服务,推动鹏瑞利增资等项目投产达产。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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