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政府主办的普惠性保险,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是保障居民健康、病有所医的坚实屏障。为了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河北省医疗保障部门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切实降低参保群众看病负担;开展异地就医网上备案,直接结算,让老百姓看病更方便;落实新冠肺炎救治保障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下一步,国家实施的新冠疫苗全民免费接种,也将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既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也是社会责任的体现。目前,正在进行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为自己和家人的平安健康、家庭幸福,请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尽快参保!医疗保障始终在您身边,为您服务!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注意事项:
一、缴费对象。在河北省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城乡居民,含外省户籍在我省常住居民。
二、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截止日期延长至年2月25日。逾期未参保缴费的不予补缴,年度将无法享受医保待遇。
三、缴费标准。年全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最低为元,财政补助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市级统筹,各统筹区可根据基金筹资运行情况进行调整,具体缴费标准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四、参保登记。首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不包括已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按照各统筹区相关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大厅或村代办员办理参保登记。新生儿出生后三个月内由代理人负责办理参保。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规定直接缴费。因重复参保数据清理不能缴费的,请向当地医保或税务部门咨询。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居住证、户口薄、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委托办理的,应提供的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具体参保登记工作可向当地医保经办部门咨询。
五、缴费方式。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们建议大家尽量采用线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避免在公共场所聚集。
1.办税服务厅现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