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经学生申请、学院书院审批、教务处审核,现将符合延长学年条件的学生名单公布(详见附件)。
申请延长学年的学生编入下一年级相关班级,不得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未申请延长学年,但达到结业条件的学生按结业处理,不符合结业条件的学生按肄业处理。
延长学习年限的时间为一年,毕业资格审核时间为年6月。
延长学年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时到校注册、选课并按学校有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附件:级本科生延长学年学生名单.xlsx
南京审计大学教务处
年4月19日
责任编辑:陈珊珊
审核老师:庞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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