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条”措施助市场主体破解实际困难,仅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两项——
省级层面再减税30亿元以上
◆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安排30亿元左右用以实施以工代训补贴
◆国有企业因减免租金影响业绩,将在业绩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设立服务电话受理市场主体和群众诉求,责任部门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省政府新闻办6月8日下午召开发布会,就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抓好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工作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进行首场解读。聚焦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脱困发展,以及重点群体就业需要,山东政策支持“再加码”,以真金白银助力上述市场主体破解实际困难。
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基础上,在地方权限内,山东自文件发布之日至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免除一切税费。疫情发生以来,为支持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我省在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的情况下,出台了减免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展览、电影放映六大困难行业和小规模纳税人一季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减税11.57亿元;而根据《十条措施》,上述政策延续至年底,这意味着仅这两个税种就将再减税30亿元以上。省财政厅副厅长袁培全透露,非税政策方面,我省省级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也已实现“零收费”,国家立项的收费项目正不断出台减免措施,这都将为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发展“扶上马、送一程”。
中小微企业新吸纳重点群体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每吸纳一人企业最高可获得补贴元,补贴资金直接支付到企业账户。据介绍,这也是我省首次提出“实施以工代训补贴”。一方面是支持企业扩岗,中小微企业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月元/人、最长6个月的职业培训补贴;另一方面支持企业稳岗,在已出台的社保费减免、稳岗返还政策基础上,对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用于开展以工代训、发放职工生活补助,帮助企业稳岗位、保职工生活。“无论补贴范围,还是补贴标准,支持力度都前所未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鲁青介绍,为保障政策落实,山东计划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安排30亿元左右;考虑各地情况不一,省里也将安排6亿元左右专项资金,对资金支撑能力较弱的市给予适当补助。
国有房租减免政策再次延长。疫情发生以来,山东国有企业主动落实房租减免政策,截至5月底,省属国有企业已减免房租6亿元。按照《十条措施》,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在落实已出台的减免或减半征收房租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房租期限延长至年12月31日。据了解,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将排查房产出租情况,对符合减免资格的,主动联系承租方,按规定直接办理减免手续。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业业绩的,我省将在业绩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
省政府副秘书长于成河说,疫情发生后,我省在融资担保、税费减免、公共服务等方面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目前取得积极效果。4月份,全省新登记企业8.7万户,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5.5万户,总量分别发展到.7万户和.5万户。而本次出台的《十条措施》涉及税费房租、经营方式、社会保险、融资保障、创业服务、线上销售等方方面面,基本涵盖了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脱困发展的各关键环节。
为保证上述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相关部门正逐条制订操作指南,近期将统一面向社会发布,让企业和群众看得懂、用得上;责任部门也将持续解读《十条措施》政策和相关工作情况。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服务电话(电话号码-),全天24小时接听、受理市场主体和群众诉求,责任部门接到诉求后1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同时,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四进”专班将展开督导调度和跟踪问效,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追责问责。
中小微企业将享更多“双创”红利
困难挑战越大,越要激发释放好市场主体内生发展动力。省工信厅副厅长安文建在今天下午的发布会上透露,我省将结合落实《十条措施》,加大中小微企业“双创”政策扶持力度。
各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安排一定比例的场地,向进驻基地自主创业的应届毕业生免费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在此基础上,为应届毕业生免费开展创业培训、经营指导、项目推介和信息咨询等专业辅导,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健全“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加强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带动能力强、服务质量好、信誉度高的示范平台,带动更多社会优质资源服务中小微企业。指导开展管理咨询服务民营企业系列活动,依托省民营企业省直专家服务运营中心等公益机构和平台开展“一企一策”专家会诊,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加快培育高成长市场主体。推进中小微企业上规模发展,实施奖励引导、加大融资支持、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力争年内家企业升规纳统。加强对“专精特新”和“瞪羚”“独角兽”等高成长企业的培育扶持,树立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标杆。
截至目前,全省中小微企业实体超过万户;累计培育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6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3家,数量均居全国首位;累计培育“独角兽”企业8家、“瞪羚”企业家;累计培育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8家,省市创业辅导基地、创客空间家,惠及企业5万多家,从业人员近万人。
坚持适度、有序放开原则发展夜经济
6月15日前公布户外经营负面清单
《十条措施》聚焦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给出多条含金量很高的干货、硬货,其中包括对通过夜经济、小店经济等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相应社保补贴。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今天召开的发布会上获知,我省坚持适度、有序放开原则发展夜经济,确保处理好繁荣与市容的关系。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夏鲁青在发布会现场算了一笔账:以济南市为例,1名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最低缴费基数,1年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近1万元;而如果符合社保补贴条件,政府可以补贴近元,个人只需承担不到元,按3年算,1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省下1.8万元。“通过营造鼓励支持劳动者灵活就业的政策环境,不仅困难群体多一条就业渠道,也将促进零售、餐饮等行业加快复苏,让城市的‘烟火气’再次回归,让百姓的‘饭碗’端得更牢。”夏鲁青表示。
为保障夜经济等特色经营方式顺畅发展,我省已充分考虑到维护城市秩序和市民合法权益的问题。省住建厅副厅长周善东表示,我省将严格履行疫情防控、环境卫生责任,确保经营行为不影响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不搭建临街违章建筑,维护好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绿化地带正常状态情况下,适度、有序放开户外经营。各县(市、区)将在6月15日前制订并公布负面清单,主动告知商户、摊贩等群众实施户外经营的条件和注意事项。
对户外经营,我省实施审慎包容监管,对依法从事的摆摊经营,豁免办理营业执照,政府相关部门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坚持文明执法理念,一般违法行为纠正后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夜间经济集中的路段,城市管理部门将增加清扫频次,实施高压冲洗;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