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石家庄讯7月7日,新浪乐居获悉,正定县教育局发布了《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并同步公布了小学及初中的招生片区,其中包含有正定新区部分学校招生划片、正定镇学区(铁西区)及城区中小学等招生划片范围。而因拆迁或旧城改造造成非房户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在原乡镇就读,确实因父母更换居住住址且无房产的,凭有效期内的拆迁协议、租房证明,经核实信息后,调剂安排入学。此外,各乡镇中小学采用登记入学方式招生。所有需在城区小学、初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在报名系统报名,根据提示信息完成后续的证件核验和入学手续的办理。具体来看:
乡镇小学招生
(1)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户口簿和儿童预防接种证到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各小学要对入学人数提前做好研判,合理分流人群,可以采用在线报名等形式,减少报名手续,避免人群聚集。
(2)联校招生:北石家庄联校招收韩家庄、北石家庄、东吉1-6年级学生;南岗镇小客小学、南早现小学、北早现小学、东叩村小学、东房头小学六年级学生到北早现中学就读。
(3)小学招生划片
各乡镇小学优先保证本村(乡)户籍适龄儿童的入学需求,在招收非本村(乡)户籍适龄儿童时,需参照本方案中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要求进行招生。
正定新区部分学校招生划片:
正定镇学区(铁西区)
乡镇中学招生
(1)为减少疫情期间人员聚集,进一步简化招生入学手续,各乡镇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在规定时间内到本乡镇中学报名。乡镇中学按时上报学生报名信息,教育局统一完成学籍注册。禁止学生跨乡镇重复报名。
(2)因家庭住址变迁等原因,需到其他乡镇中学就读的,持户口簿、《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合法稳定居住证明材料等到该乡镇中学报名。
(3)各乡镇中学优先保证本乡镇户籍适龄少年的入学需求,招收非本乡镇户籍适龄少年时,需参照本方案中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要求进行招生。
(4)乡镇中学招生划片:
城区中小学招生
(1)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凭三证(①户口簿②合法稳定居住证明③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报名、核验证件,按通知要求办理入学手续。
(2)在城区居住的本县非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四证(①户口簿②合法稳定居住证明③合法稳定就业证明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报名、核验证件,调剂入学。
(3)在城区居住的非本县户籍的适龄儿童,凭五证(①户口簿②居住证(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③合法稳定居住证明④儿童预防接种证或《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⑤合法稳定就业证明)报名、核验证件,调剂入学。
(4)小学报名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初中报名提供《小学生综合评价手册》。
2.城区小学划片(详见城区小学招生划片图)
注:①正定镇城区小学:北门里小学、胜利街小学、东门里小学、西北街小学、西门里小学、西关小学、城杨庄小学。
北关小学不再招收一年级新生。
②正定九中(小学)划片范围:府西街及其延长线(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定县消防队、弘文中学)以东、京五路及其延长线以南(不含五里庭院)、城东街以西、北城墙及其延长线以北。
3.城区中学划片。城区各初中招收划片范围内合法稳定居住家庭的适龄少年及随迁子女。(详见城区中学招生划片图)
正定九中(初中)划片范围:府西街及其延长线(正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正定县消防队、弘文中学)以东、国道以南、城东街以西、北城墙及其延长线以北。
(报名网址、操作说明及划片地图将在各学校门口公示)
以下为公告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6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1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石家庄市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石教〔〕8号)的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县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维护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各公办学校依规招收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除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以及县教育局依规调剂外,各公办学校不得招收片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一)合理划定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我县(特别是城区)适龄人口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一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定招生片区,力求做好“无缝隙”、“零死角”、全覆盖。
(二)有序确定招生入学对象
1.足龄原则。年小学一年级入学的适龄儿童需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之前出生)。
2.属地原则。本县非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地学校采用“登记入学”的方式,免试就近入学。在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合法稳定居住”为主要依据就近安排入学。
3.房户一致原则。“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或正式购房合同相一致。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县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4.稳定居住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在校就读期间应保持家庭实际住址相对稳定,每处住址原则上小学每6年、初中每3年只能安排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共有房产不作为就近入学的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共有房产除外)。
5.人性化原则。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独生子女,且该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落户,常年同住,无户口迁移史的,可依据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独生子女一方)的房产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另一方及该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房户一致”情况的,可按招生片区就近入学。本县非城区户籍且城区内无房产(或不动产的)的,原则上回户籍地就近安排入学。
(三)简化优化报名入学手续
我县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实施,主要按地理区域划分为两个部分进行。一部分为城区,主要指国道以东,新元高速以西,滹沱河以北正定镇行政辖区内的区域(以下简称为城区);另一部分指除城区以外的正定镇及其他各乡镇行政辖区(以下简称乡镇)。城区义务教育招生由教育局教育科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正定县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具体报名办法见各学校门口公示信息)完成线上报名,线下进行证件审查,确定录取学校,乡镇中小学招生工作按本招生方案由各学区(学校)具体实施。
1.在城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根据户口簿、合法稳定居住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材料的信息,先进行通过报名系统报名,按招生流程审核、录取后办理入学手续。在乡镇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户口簿、合法稳定居住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关材料,直接到村、乡镇所属中小学校登记,办理入学手续。已被乡镇中小学录取的学生不得再选择城区学校报名。
2.因家庭住址迁移等原因,需到其他县(市)升入公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要办理跨县(区)转学手续,由转入县(市、区)教育局安排入学。我县小学毕业生需进入石家庄市主城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和高新区)就读公办初中的,通过“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登录市教育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