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专题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就近跨域立案,跨区域远程办理诉讼事项,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对开庭等活动原则上推迟,该延期审理的案件依法延期审理,最大限度减少人员出行和聚集,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法院干警安全和健康。
为了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保护当事人和干警的健康,各地法院在近期纷纷调整了疫情防控期间的诉讼服务工作安排,并向社会各界广而告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一是假期延长期间原定的开庭、接待等工作,相应延期;二是有诉讼和调解需求的,可以优先选择网上途径进行;三是确实需要现场办理的,一定做好防护工作。具体内容请见相应法院的公告。
北京高院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
期间审判执行工作安排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全市各法院原定于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接待、诉讼服务、执行等工作统一延期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的,也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3.建议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尽量使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移动微法院”、热线、北京法院诉讼服务